法律问答

离婚后再贷款买房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4 10:2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可以贷款买房。通常情况下,房地产管理部门对离婚买房并没有特殊要求,只需将婚后的财产切割明白,明确名下的房产情况即可。
    但若要贷款买房,还需了解银行的放贷政策是否存在关于离婚买房的限制,如离婚人士请求首套房贷的,必需要离婚超越1年才能放贷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还贷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后能贷款买房。对于离婚一年以内的房贷申请人,各商业银行应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购房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也应按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后贷款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用结婚证贷款买房,在离婚时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双方离婚时,需要对房产归属进行划分,如果贷款还没有偿还完毕的,法院会判决贷款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个人继续偿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