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出钱买房,登记一人名下,怎么分割

房屋买卖
2023-08-24 12:5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分割如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按照登记的比例进行分割,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在婚后买房或产生的孳息,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另一方对买房、孳息有贡献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分割一方买房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产的方式:一般情况下,由双方协议分割。若双方协议不成的,应根据客观证据确定出资方购房的目的,是为了结婚后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并无追究结婚的目的,则应认定为赠与行为,房产认定为个人财产,不予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若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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