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0天冷静期过后去明证局领离婚证需要什么证件

协议离婚
2023-08-26 16:3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离婚证明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的身份证明材料,例如,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财产权属证、债务凭证等;
    4、其他材料。
    离婚证明怎么办理
    离婚证明的办理方式如下:
    1、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当事人常住地址户口所在地区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审查相关材料,询问当事人;
    3、婚姻登记机关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后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离婚冷静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办理离婚证明有如下几种形式:
    1、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符合条件且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后,领取离婚证,该离婚证即可作为离婚证明适用;
    2、是刚发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做出的准予离婚的生效裁决即可作为离婚证明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一、1、双方第一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后,有30天的冷静期。冷静期内,结婚证原件等所有材料还需要由本人保管,并且会给当事人双方发两份受理回执单,冷静期结束后,需要双方共同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回执单等再次去民政局申领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了贯彻民法典有关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民政部对婚姻登记程序进行调整,在离婚程序中增加冷静期。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
    离婚就是接触夫妻婚姻关系的意思,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有离婚冷静期。离婚如果没有涉及到财产的话,一般律师费在6000元左右,不能超过市场指导价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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