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协议离婚
2023-08-26 16:4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是:1、双方婚姻关系受法律认可并予以保护;2、双方自愿离婚;3、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4、法律规定的其他协议离婚的实质条件。
  • 协议离婚的法定条件是:1、双方当事人是在我国民政局合法登记的夫妻;2、双方对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都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离婚协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夫妻之间协议离婚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双方是自愿离婚的,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2、双方是真实的意思表示;
    3、双方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5、需要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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