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彩礼钱完全属于女方的吗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8-26 16:50:2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彩礼钱不一定完全属于女方。如果彩礼是婚前女方获得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获得的,则只要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是赠与女方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结婚彩礼钱,法律上对其归属并未作明确规定。彩礼的性质一般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男方或男方父母在双方结婚之前将彩礼钱给女方的,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男方或男方父母将彩礼钱给女方父母的,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
    3、如果男方或男方父母在男女双方结婚后将彩礼钱给女方,则属于男女双方的共同财产,除非有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彩礼钱归女方个人所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 离婚后结婚彩礼钱的归属:
    彩礼是指按照风俗习惯,以缔结婚姻为前提条件而向对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成为合法夫妻,彩礼归属于女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