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劳动合同超期,到现在还没有联系我续签,如果我辞职,会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7 15:14: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过期若是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到期之后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也就是说在劳动合同到期一个月之后单位不提出来辞退,也不提出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在合同到期之后单位强制辞退的,也是有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如果是单位提出不续签或者是单位降低原有劳动条件致使员工不续签的,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劳动者在单位维持甚至提高原有劳动条件的情况下不续签的,则不可以要求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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