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大连本地人,家人都在大连,工作岗位为央企服务单位驻大连分部驻场。公司总部在北京,项目总部在深圳,公司为某央企合作单位。现央企让我们公司撤掉大连分中心的驻场。 劳动合同中写着:“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我已签字。 但是由于大连分中心驻场要撤掉,公司要给我调岗到北京或者深圳,是否可以拒绝? 后续应该怎么做?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我是否可走仲裁要赔偿?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07: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1、公司工作地点变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继续履行原来合同约定入职一个月没合同,第二个月起到当事人签合同前一天。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单位擅自单方面变更合同,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协商解除合同,按工作年限补偿一个月工资,最好提供单位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什么
    劳动仲裁需要的材料包括: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被诉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信息资料;
    4、证据材料复印件;
    5、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说明。
  • 法律分析:第一、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约定了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了需要劳动者同意的内容,则劳动者可以不同意调整岗位。反之,如果约定了单位由该权利,则劳动者需要服从单位安排。
    第二、需要解除劳动合同。即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在不能就调整劳动者工作地点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法律分析:公司搬迁到合同约定以外的地方,视为改变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劳动者有权拒绝并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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