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劳动法中工作地点的变更,我从事财务工作。原工作地点在办公室,公司安排在仓库(彩钢间)工作。我在东北部。仓库没有供暖设施,我白天靠电供暖。我有权拒绝吗?如果合同终止,公司能要求赔偿吗?根据《劳动法》的哪些规定?谢谢你的回答。

2022-09-03 11:5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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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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