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上班期间我在开叉车叉铁管,无意中碰到一个机台,致机台移位压到同事大脚趾骨裂,请问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我没有叉车证,但是公司让我开的叉车,现在他让我赔付误工费,合理吗?

2019-06-06 01:0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上班期间发生工伤处理流程;
    (1)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应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2)工伤医疗。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
    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急救。参保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康复。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5)工伤保险待遇。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经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经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合理赔偿责任。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康复费(实际支出)
      
    9、护理费(实际支出)
      
    10、后续治疗费(实际支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