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样辞职能拿到补偿金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28 09:5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在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只有一个条件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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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辞职只要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就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因用人单位过错,劳动者提出辞职的;
    (3)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出辞退的;
    (4)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5)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员工如果主动辞职的,一般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情形的,或者是员工被迫辞职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