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包括: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公平自愿的原则;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的原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
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