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强占公共区域,影响我的采光通风,协商无果,物业也不处理,我要如何维权

业主维权
2023-08-28 10: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邻居占用公共区域怎么办
    1、邻居占用公共区域时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与邻居协商处理;
    (2)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停止侵占公共区域;
    (3)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
    (4)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
    (5)小区业主占用公共区域的,属于违法建设行为,应当由县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并由城建或者城市管理局等机关实施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如何界定小区公共区域
    界定小区公共区域的标准具体如下:
    1、业主在住宅、经营性使用区等专享区域以外的部分就属于该小区的公共区域,全体业主需缴纳相应的管理服务费;
    2、楼道灯、大门、信报箱等共用设施不属于业主专享部分。

  • 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 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或者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在处理相邻关系时,相邻各方应该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互谅互让,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