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领养证需要什么条件

收养
2023-08-28 15:3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养证办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无子女,收养人因各种原因不能生育子女,或者能够生育而不愿生育子女,或者生育子女已死亡;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收养人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经济条件、身体能力条件、教育能力条件,也就是说收养人有实际履行作为被收养人父母的义务与责任的能力,能满足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实际需要;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岁。限制使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年龄差距接近于被收养人的亲生父母的年龄差距,有利于培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感情,稳定家庭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 一、领养孩需要什么条件
    1、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离婚领养的孩子怎么办
    离婚领养的孩子未满两周岁的应该给养母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收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将孩子判给其养父或者养母。
  • 办理收养证需要的条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