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对象分手后,我知道和别人还有联系,我可以要回以前给她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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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表达一方对另一方的爱慕之情,会给对方购买礼物,送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物品,甚至送较大数额的钱等等。情侣分手后能否要回,要视情况而定:一、作为恋人,一些纪念性东西,一般是归还的。因分手后,情感性东西,是应该还给物主的。比如男生把家传宝贝赠送女孩,但分手后实际上,是女生放弃这东西的持有权,因为,家传宝物,本就是男生家中,留给未来儿媳的,女生与男生分手,应该归还男生的宝物。如果女生不还,起诉后,女生还是要还的。因为,虽是赠送,受赠人是男生妻子,女生分手,实际上是不接受男生所赠。二、一般意义上的东西,包括价值较大的东西,女生分手后不还,男生是要不回来的。因为,所有权的改变,是受法律保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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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分手之后除非存在以下几种情况可以追回之前给女方花的钱,否则赠与的财产法院一般不予判决返还: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
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
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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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在女友账户的财产分手后的要回方式:通过诉讼要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返还财产,若是承诺了存入财产的条件,条件不符合也可以请求法院确认赠与合同无效;通过协商要回,可以与女友商议解决账户上的财产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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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