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医生,单位派出来规培,现在规培马上结束了,因为原单外工资太低,低于百分之99的医院,所以想申请辞职。但是我们签的合同是8年?3年规培。需要支付违约金,医院说至少25万,想咨询一下25万合法吗?是否可以少赔付一些。但是我们医院的合同,签完了并没有给我们,他收回去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30 08:31: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除了竞业条款或者培训协议外,用人单位不得和劳动者约定其他违约金。劳动者违约的,需要依法支付对应的违约金。


  • 法律分析:无论是规培期间辞职,还是规培结束后辞职,谈论“违约金”该不该支付给医院的问题时,首先要确定和医院是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关系。通俗来讲,在编的属人事关系;不在编属劳动关系。若是人事关系(有编制),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来执行就可以;若是劳动关系(无编制),参照劳动法的规定来,医院单方面的主张是没用的,至于要不要赔钱,要看接受了医院提供的哪些专项培训、以及双方签订的专项培训服务期合同的约定。需要注意的是,医院给医生的职业培训不能收取违约金,专项培训才可以按照约定收取服务期内违约金。根据目前的法院判例来看,都明确了医生规培为专项培训,如果产生违约金肯定要赔给医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1.劳动者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应依法支付病假工资,缴纳社保,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要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劳动者在医疗期结束后,如果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可以按劳动合同法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再加一个月工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