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送到了,但是找不到

消费者维权
2023-08-31 15:4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 快递纠纷可以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也可拨打“12305”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进行申诉。如果物品损失数额较大的,当事人应报案,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应证据。同时也应及时和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并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行业标准》A
    3.2快件丢失赔偿应主要包括:
    a) 快件发生丢失时,免除本次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b) 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快递服务组织按照被保价(保险)金额进行赔偿;
    c) 对于没有购买保价(保险)的快件,按照邮政法、邮政法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办理。

  •   快递中途消失,并没有送到买家手中,快递公司或快递员需要承担快递丢失的责任,在快递的运输流程中需要先了解快递的丢失点在哪里,不同的丢失点有不同的责任人。
      1、快递取件后丢失,未扫描的订单由收件员负责赔偿。
      2、快递扫描分拣后未发出或者未到中转网点丢失的,由发件网点赔偿。
      3、快递在中转网点丢失的由中转网点赔偿。
      4、快递到达目的地后,扫描分拣后丢失的,由目的的网点赔偿。
      5、在快递派件途中丢失的,由快递送件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


      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