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一岁四个月??离婚的话该给谁??那如果给我的话男方不同意??这婚还能离嘛
-
关于男方不同意离婚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此为协议离婚;如果离婚中男方不同意离婚的,女方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了。
-
首先,由于双方属于同居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当事人对自己生活方式的选择。所以双方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
其次,如果双方分手时,涉及共同财产或者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可以到法院采取诉讼的方式解决。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