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房子赠给我儿子,离婚了可以享受居住权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9-01 07: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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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了是否还有居住权的确认方式:若夫妻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还可以有居住权。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设立居住权,可以根据遗嘱或者遗赠,也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了还可以有居住权。房屋属于一方婚前所有或承租的,考虑离婚时夫妻一方对困难的一方有帮助的义务,特别是照顾女方的原则,在确认房屋所有权或承租权归属后仍会判令无房一方具有居住权。
    在农村夫妻离婚中主要体现在对女方居住权的保障,在城市承租房屋时多体现对非承租一方的居住权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产子女能享有居住权。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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