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另一方以相亲为由,诱导送礼物数万元,事后无法履行承诺,要求她退款,不给,不接电话,这种情况怎么能回来我

消费者维权
2023-09-01 09: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 一般情况下,给女友的钱,分手了男方不能要回。因为该行为在性质上属于赠与,在如果女方有严重侵害男方或者男方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钱财。若是男方能够证明该笔财物属于出借款的,也可以要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当事人托他人办事赠与财产,但没有办成且对方不将款项退回的,一般是不犯法的;但是可以将该赠与行为视作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当事人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