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18岁,是山西人。我处了个对象是鸡西虎林这的。我只身来到这里找他,本以为可以好好相处找到一个依靠。可是,就在昨天下午,他遇见了自己的朋友便带回家吃饭喝酒,我给他们做好饭,便出去上网了。没多久,他的朋友在网吧找到我,说我对象耍酒疯,我便急忙跑回去,费劲力气才把他弄回家。结果回了家,他就骂我,然后打我,我出于自卫,还手打了他,没想到他更加变本加厉的打我,企图掐死我。我被他打害怕了,所以赶紧就跑了。我自己在楼道的角落里蹲了一会,很是生气,但是想想,我毕竟是为了他才来到这里,远离家乡,得不到家人的谅解。然后我下决心再回去和他说清楚,顺便安慰他。可是他一开门看见是我,在我肚子上就踹了一脚,我说,我只是回来拿我的东西,正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他进厨房拿了刀就砍我。把我的手割坏了。我一直反抗,最后终于逃出来了,没想到他尽然拿着刀一直追我,像个疯子似的。他追不上我,就开车追我,我一直躲一直藏到天亮。我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和人身损害费。他今年2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