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请问您遇到我这样的该怎么办??

我今年18岁,是山西人。我处了个对象是鸡西虎林这的。我只身来到这里找他,本以为可以好好相处找到一个依靠。可是,就在昨天下午,他遇见了自己的朋友便带回家吃饭喝酒,我给他们做好饭,便出去上网了。没多久,他的朋友在网吧找到我,说我对象耍酒疯,我便急忙跑回去,费劲力气才把他弄回家。结果回了家,他就骂我,然后打我,我出于自卫,还手打了他,没想到他更加变本加厉的打我,企图掐死我。我被他打害怕了,所以赶紧就跑了。我自己在楼道的角落里蹲了一会,很是生气,但是想想,我毕竟是为了他才来到这里,远离家乡,得不到家人的谅解。然后我下决心再回去和他说清楚,顺便安慰他。可是他一开门看见是我,在我肚子上就踹了一脚,我说,我只是回来拿我的东西,正在我收拾东西的时候,他进厨房拿了刀就砍我。把我的手割坏了。我一直反抗,最后终于逃出来了,没想到他尽然拿着刀一直追我,像个疯子似的。他追不上我,就开车追我,我一直躲一直藏到天亮。我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和人身损害费。他今年25岁。

2019-06-06 14:27: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条规定,自然人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 侵害他人精神性人格权的,将根据以下标准酌定赔偿数额:严重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五个等级;一般性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数额分为8000 元、6000元、4000元和2000元四个等级。名誉权荣誉权等受到侵害的,参照前款规定或适当从轻。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以及具体伤情,可能赔偿以下16个法定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费、整容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营养费、其他财产损失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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