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回定金的情况有:
1、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2、因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
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如自然灾害、台风洪水等,如政府政策及行为、征收征用等,如社会异常事件,骚乱、罢工等;
3、因为第三人原因使收受定金一方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未能如约履行的,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但收受定金一方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有以上情况时,对方不愿意返还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权。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
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