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起诉诉讼费是怎么算的?

著作权
2023-09-02 08: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费分为:
    1、案件受理费;
    2、申请费;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案件受理费和申请费等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分类方法具体计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 法律分析: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诉讼标的额×0.9%+4800元;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诉讼标的额×0.8%+6800元;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10、超过2000万元: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以上就是我为您整理的有关诉讼费的快速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 对于在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后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应当按照我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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