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妻子?签了一份房屋赠予协议书,将我的房屋赠送给她,我只是签字了,现在我不同意了,是否可以?多谢律师

2019-06-06 16:40:5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因此对于一般的赠送协议当事人可以撤销赠予。
  • 赠与协议在遗产分割前签订有效;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好做公证,赠与协议的公证只需要所有权人提交赠与意见即可,不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
  • 需要的手续是:递件、交税、完税过户、领证。递件是指:赠予双方本人带相关资料去房管局申请赠予过户。受赠方带身份证原件。赠予方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予公证书等原件。交税是指:房管局收件后,按其要求时间到相关税局部门交纳各种税费。
    双方各自带身份证原件交各自的税费。完税过户是指:双方交纳各自税费后,双方一起带身份证和各自交税费的全部税票单据,到房管局审察确认已完税,完成过户,领取过户回执。领证是指:受赠方按过户回执指定时间,带身份证和过户回执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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