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当事人在无能力抚养小孩时,将小孩送养的行为是否属于犯法行为,如果其送养人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其送养孩子是经过了其配偶同意的,并且符合送养程序的,其就是合法的;如果其不符合
收养程序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其就属于犯法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