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某某员工不想干啦,老板强迫员工去干,还说一些很难听的话,辱骂他人,人身攻击,说好的你干这个就涨工资,结果发工资的时候一分没涨,员工去质问老板,老板不承认自己说过属于违法行为嘛,如果属于应当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讨薪
2023-09-02 16: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板侮辱员工,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 恶意讨薪,属于监察部门管理的范围,但如果是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和机关、单位、企业的正常工作秩序,可以由公安机关介入。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当向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是申请仲裁,而不是采取违法行为讨回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 现在就恶意讨薪问题,作简要的分析如下:所谓恶意讨薪,是指包工头串通部分农民工,伪造证据,虚报、冒领工资,或者煽动农民工,采取激进手段要挟、勒索,超额索赔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在面临恶意讨薪时,怎么做才是合理、合法的呢。首先,用人单位应当先核查,单位内部的劳动关系的建立、履行情况。也就是说,先要查清楚单位内有多少员工,是否已经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现在这些劳动关系是在继续履行,还是已经终止;其次,再核查单位的工资发放记录,以确认单位是否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形。如有拖欠,应当及时向被拖欠员工支付;如没有拖欠,也应向员工说明清楚。最后,在面临恶意讨薪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应的证据,如录音、拍摄的视频。同时及时向执法部门报告,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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