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半年不到女方提出离婚,彩礼钱和买的五金能要回来吗?

彩礼
2023-09-04 11: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不予返还,但是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比如:收取彩礼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没有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生活困难指的是难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哈,而不是指的给彩礼之前能买保时捷,给完之后只能买电瓶车这种相对困难。那么这几种情况下,给付彩礼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
    如果是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共同生活了却打算离婚的呢?根据最高法公布案例,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有条件赠与,双方已结婚,条件已成就,应按赠与处理。即便是双方共同生活时间不长,但已经结婚并共同生活,给付人未因给付彩礼而导致非常困难,这种情况一般不予支持。
    毕竟感情本来就是难以捉摸的东西。

  • 1、离婚是女方提出的男方不一定可以要回彩礼,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可以要回彩礼。
    2、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是女方提出的,男方是否可以要回彩礼,要看是否满足以下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其中生活困难应当是指绝对困难,而不是相对困难。所谓绝对困难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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