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还在用公积金还款

房屋买卖
2023-09-04 13:3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购买的房屋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后用公积金还款则婚后还贷和房屋的升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益所得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后一方利用公积金还贷,属于对共同财产的处分,离婚时应予分割;婚后房屋升值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利用一方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款,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共同还贷部分,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均等分割。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对于首付款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买房的,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是婚前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的,婚后还贷款的部分应当认为是夫妻共同还款,离婚时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的部分折价补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