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能要回彩礼,但是要符合要回彩礼的法定条件。一种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在离婚后可以要回彩礼;另一种是男方婚前给付并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的,男方也可以要回彩礼。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女方和男方结婚后协议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
在判断彩礼是否返还、返还数额上,要充分考量男女双方是否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婚前交往时间的长短、彩礼的数额与家庭收入水平、是否生育子女、子女由谁
抚养、双方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离婚的原因和过错、当地风俗、彩礼使用情况等多种因素,对案情进行综合的整体把握。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