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申报共益债务,具体的法律规定

债务追讨
2023-09-05 10:32: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共益债务是指:
    (1)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2)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3)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 共益债权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因继续履行尚未履行完毕的双务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2、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
    3、为继续营业产生的债务。
    4、破产管理人或相关人员因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发生的债务也是共益债务。
    5、债务人财产到人损害产生的债务。因为债务人财产自身的原因而给他人造成了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时,债务人要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共益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等。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