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业主,新买的房子,刚装修好,水电器都还没来得急使用效果,物业通知要求试用暖气,因我是新买的房子,不知道需不需要打开水电的阀门,给物业发微信,物业没有即时回复,我就打开了水电开关,上班去了,物业也通知了试地暖,要有人在家,但是我实在没有时间在家里,跟物业说了,物业也不管,就在我上班到上午10点左右,物业通知我,说我家里失水了,让我回来处理,我就慌忙请假回来了,打开房门的时候,脚脖深的水,都开始向外流了,导致,一个电梯故障,还有水流到了,步梯里面,然而,在我清理家中的积水的时候,听到物业通知,说楼下12楼住户,在步梯上面滑倒了,我去看了一下情况,确实是摔倒了,物业跟邻居帮忙打电话,送到了医院,我觉得楼下邻居是在公共区域摔伤的,不属于,我的责任,但是应该礼貌的看望一下,但是楼下进去让我来赔偿,我没同意,一直过了有半年,现在收到了,楼下邻居的法院起诉书,我想问一下,我到底需不需要承担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05 11:32:04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