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产物权的变更以什么为要件

房屋产权
2023-09-05 17:1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动产物权的变更,一般以交付为要件。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我国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动产物权的变动一般以交付为要件。动产是指能够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如金钱、有价值的物品等,物权的变动上一般遵循交付主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法律分析: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