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迁户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办法是什么?

2023-09-06 09: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一方不把户口迁走,根据《户口登记条例》,户主可以凭身份证、本人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管理机关说明情况,申请给对方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对方一人名字户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一,只能沟通协商解决:  1,当事人进行户口迁移的,必须有户口迁入地及户口迁出地出具的意见(是否同意接收等);  2,如果父母不同意当事人的户口迁入或者迁出的,当事人原则上,是不能办理户口迁移的;  3,当事人可以和父母好好沟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说明迁户口的必要性,以及为什么要迁。  二,办理户口迁移的一般程序:  1,凡需要迁移户口的,必须由当事人提出申请;  2,提供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3,并经过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4,户口接收地村委或者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法律依据:《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 抚养权归当事人的情况下,不让对方迁户口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法律不予强制,主要根据当事人的自由意志予以选择。即抚养人想将孩子户口迁入而对方不让迁的,抚养人可以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作出判决后持判决书到户籍机关办理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