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对仲裁代理人的要求如下:
1、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活动;
2、仲裁活动必须在代理权限内进行;
3、仲裁代理人参加仲裁的目的是维护被代理人的权益,与纠纷无利害关系;
4、不能在同一仲裁案件中担任双方仲裁代理人。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代理人是在一定权限范围内,以仲裁当事人的名义,为当事人的利益参加仲裁活动的人,包括法定仲裁代理人、指定仲裁代理人和委托仲裁代理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
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委托律师和其他代理人进行仲裁活动的,应当向仲裁委员会提交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