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怎么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房屋买卖
2023-09-06 15: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我国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强制备案登记制度,所谓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就是开发商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根据法律规定,将该合同送房地产主管部门审查并登记在案的行为。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开发商的预售行为,避免出现“炒房”、“一房多卖”等现象发生,以保障房地产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购房者的权益。法律依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 法律分析:1、购房合同上需要加盖房管局的备案章的。2、商品房购房合同备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了《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八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合同合法成立且当事人并未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生效条件的情况下,备案只是履行行政手续,不实质影响合同的效力。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