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吗,法律怎样规定

起诉离婚
2023-09-07 08:4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可否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1)协议离婚:需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离婚双方在外地缔结婚姻关系,则需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也就是说,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条件是夫妻有一方户口所在地在当地。
    (2)我国《婚姻法》规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先进行调解。如果的确回夫妻任何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不方便的情况下,条件符合的话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通过法院调解离婚,有了法院调解文书之后则无需再办理离婚证。在此情况下,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离婚一般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故需要任何一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在该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异地协议离婚需要如下手续:
    1、若双方能办理协议离婚,需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一个月冷静期,无人反悔的,领取离婚证;
    2、若双方起诉离婚的,需要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依法进行审理、裁判。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 夫妻一般不可以在异地办理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在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二)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的婚姻登记。
    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
    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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