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贷款需要的手续,具体如下:
1、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申请审批表》;
2、抵押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原件);
3、抵押双方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个人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价评估报告及技术报告;
7、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上有房屋的)。贷款申请
借款人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土地承包合同(由村集体统一流转的,需提供农户委托流转协议);
2、土地上附着物(种植的农作物及农业设施)情况说明资料;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同意抵押的意见书;
5、贷款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贷款人审查通过后,借款人持相关资料向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提出抵押登记申请,填写《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申请表》,以家庭承包方式享有土地经营权的,由市农村经济管理中心进行权属查询并备案。以流转交易方式获得土地经营权的,由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进行查询登记。
签订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合同后,借贷双方在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贷款人收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后发放贷款。
债务履行期届满,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借款人应于15个工作日内持《农村产权交易鉴证书(土地经营权抵押登记)》、还款手续等有效手续,到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收回相关权属证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