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何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二手房
2023-09-07 11: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调取,一般是复印留底的合同原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注明复印件来源等,法律效力等同原件。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 二手房购房合同丢了,如果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可以复印对方手中的原件。但是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内容一致。同时双方应当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丢了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一、如果没有办理预售登记购房合同丢失的,可以与卖方重新签订一份购房合同,作废原合同。
    二、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并且要按揭购买房子,在办理按揭贷款之前丢了合同的,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
    三、如果办理了预售登记,且是按揭购买房产,在办理按揭贷款前丢了合同的,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新的购房合同。并且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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