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网络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怎么认定?

商标
2023-09-07 13:04: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网络商标侵权纠纷,应当向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网络商标侵权纠纷的级别管辖一般都是中级人民法院来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第七条规定,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第七条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人民法院管辖;仅对其中某一被告提起的诉讼,该被告侵权行为实施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的确定方式:一般情况,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前述所称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而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 确定商标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的办法:原则上是按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但如果是与商标权合同有关的纠纷,也可以按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来管辖。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五十二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前款规定的侵权商品的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商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商品所在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