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如下:
1、受益人善意时的返还,也就是说,当受益人不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限于利益存在的部分;利益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
2、恶意返还受益人,也就是说,当受益人知道没有法律依据时,返还利益的范围应该是受益人获得利益时的数额。即使利益在返还时减少甚至不复存在,返还义务也不免除;
3、受益人取得利益时善意,后来恶意返还,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为善意,后续为恶意的,其返还范围以恶意开始时存在的利益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
合同、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