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们夫妻事实收养弃婴快两年了。因为没有及时报案,现在也报不了案,落不了户。我可以去公证处申请事实收养公证吗?如果公证处不受理,我们可以起诉公证处吗?

公证
2019-06-07 13:20:17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申请办理收养公证,须向公证机关提供的证件材料是:  ①送养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②收养人的护照,永久居留证明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③被送养人的户口本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④送养人的送养子女声明(包括送养动机、送养子女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以送养人的签名);  ⑤被送养人系弃婴、孤儿的,须提供社会福利院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同意送养证明;  ⑥收养人同意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包括收养动机、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及住址、被收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等);  ⑦被送养人的免冠正面照片若干张。
  • 事实收养行为及其产生的法律后果若不能得到及时、合法地处理,既有损于贯彻执行收养法的严肃性,损害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社会。因此,对事实收养行为及其对社会的不利影响绝不能视而不见,必须实事求是地进行依法处理。
    综上分析,应当对事实收养行为在确认其违法性的基础上,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甄别不同情况,研究出相应的处理办法。  一是事实收养人善意者多,恶意者少。  二是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
      三是执法片面。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对被拐卖儿童案件、非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只注重对违法人员的刑事、行政责任追究,却忽视对被事实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利的维护和处理,从而导致这些事实收养行为长期处于不正常状态。
    总之,大量事实收养问题的长期存在,将酿成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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