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工伤导致左脚趾骨折,在医院做了手术,住了17院,回家休息了7天,现在感觉严重了,我该怎么办?

2019-06-07 13:20:44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因为工伤造成骨折,休息的时间具体要看该工伤职工的伤情了,伤势不同的的,休息时间也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各个地区都一个类似于停工留薪期规定的文件,上面详尽的列举了什么样的伤应该休息多少时间,一般来说你的工伤休假时间都是有那个文件规定的搜索,你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你们当地劳动部门!
  • 发生工伤后看缴纳的社保里面是否含有工伤保险,如果有工伤保险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负责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护理费。
    如果没有缴纳工伤保险,所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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