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庭前侦查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刑事辩护
2023-09-08 09:50: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从中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后,对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当事人的主张与证据是否相印证,对案件存在的不清事实,还可以自行拟定出审理提纲,以便查清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开庭审理奠定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开庭前需要准备的材料有起诉状、答辩状等诉讼材料,从中了解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后,对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初步的审查,审查当事人的主张与证据是否相印证,对案件存在的不清事实,还可以自行拟定出审理提纲,以便查清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开庭审理奠定基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 开庭前的具体准备工作有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的人员组成;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开庭的时间、地点;如果公开审理的,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