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给的彩礼离婚如何办,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彩礼
2023-09-08 14:1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
    彩礼若是由男方出于完全自愿给付且无任何附加条件的属于一般赠与行为,属于女方个人所有,通常不予支持返还彩礼。若双方对彩礼有明确约定属于一方的,按照协议内容处理。如果已结婚的,在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一致,当事人可以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判决。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法院应予以支持。由于婚前给的彩礼招致男方和家里人生活困难的,男方也可以要求返还这笔彩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依照法律规定,彩礼钱离婚时归女方所有,但有法定情形时,男方可以追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婚前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而彩礼钱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产,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彩礼钱应当归女方个人所有。但若符合法律规定的相关条件时,男方可以追回。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没有共同生活以及彩礼为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对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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