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伤认定通过后怎么办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3-09-08 16:26: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及时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发生工伤后,工伤认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事项,依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同时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准备相应的证明材料,一般包括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的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工伤认定决定一般自申请日起60天内作出。 法律依据: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1、工伤认定下来后,按以下步骤处理:
    (1)、工伤治疗期间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
    (2)、工伤造成伤残的,病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依据伤残等级主张伤残赔偿;
    (3)、如果就工伤赔偿产生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和用人单位产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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