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昨天早上9点我被民警从宾馆带走,说我涉嫌盗窃,到派出所后警察给我拍照,采集指纹和血,后来做了一份笔录,具体是2015年4月26日晚上10-10.30在案发区域一个人出现,但是我没做过,昨晚6点多放我出来,我叫公安内部的人帮我查了一下,说我下面有一条记录不知道是不是笔录,说涉嫌盗窃。我想请问下,我这样子对靠公务员和以后的工作有没有影响!是不是就留有案底了?

刑事辩护
2019-06-07 17:24: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盗窃拘留有案底的人。《刑法》  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四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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