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办理户口迁出需要哪些资料,有哪些规定

2023-09-09 16:14: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需要提供以下资料进行申请办理:
    1,户口簿原件
    1,户口簿原件
    2,身份证资料
    2,身份证资料
    3,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3,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
    二、相关法律知识
    二、相关法律知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出手续的办理是:由本人或者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向迁入地提交户口迁入申请及法律或机构要求递交的相关材料等;户口迁入地和户口迁出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户口迁移需要三种资料。具体如下:
    1、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如果涉及到工作迁移,需要新公司开具工作证明,或者新的劳动合同。如果是结婚迁移,需要携带结婚证以及房产证。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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