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老师侵犯学生隐私权,老师应当受到什么处罚

个人隐私
2023-09-09 17:52: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老师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违法。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甚至应受到刑事制裁。
    侵犯隐私权怎么处理
    1、侵犯他人隐私权,可以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2、如果侵犯隐私的情节较严重,可能会面临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情节较重的,面临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法律分析: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属于正当的职务教学行为,并且没有侵犯隐私的话,是没有触犯法律的。如果未经学生的同意,老师的做法显然是不妥的,而且从某种程度上讲,是一种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行为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属于侵权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 侵犯别人隐私权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