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作品版权的保护方式如下:
(1)口述作品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权利人可以向版权局申请版权登记,核准登记后可在民事诉讼中作为初步
证据使用;
(3)版权受到侵犯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进行民事赔偿。
《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有著作权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民事责任。法律依据:《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