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买了一份安全保险,最近才知道被业务员误导了。当时我说10年10年后还。事实是,我已经交了20年了,到期后还不了。因为很多年了,我换了两部手机。当时业务员也辞职了,把我们黑了。现在我找不到她了。我要求全额退保费,平安不同意。我该怎么办?

保险合同
2023-09-11 18:30: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保险合同首先要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解除方式处理。如保险合同未作约定,担保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担保人解除保险合同的方式为法定的,可以直接通过向保险人告知,也可以向保险人发出通知,即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 保险理赔过程要注意的事项: 一、报案 1.及时报案在条款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报案。 2.报案方式上门报案、电话(传真)报案、业务员转达报案。 3.报案内容 (1)出险的时间、地点、原因 (2)被保险人的现状 (3)被保险人姓名、投保险种、保额、投保日期。


  • 法律分析:客户不能因为保险业务员离职要求全额退保。在犹豫期内、代签名、没有接听到电话回访、人为销售误导情况时,可以申请全额退保。犹豫期内可以无条件申请全额退保,但其余可以申请全额退保的情形都需要有事实依据,否则保险公司有权利拒绝全额退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手续费,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有关问题的通知 》四、关于犹豫期
    (一)“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
    (二)投保单或保险条款中应载明投保人在犹豫期内的权利,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展业时以及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保单时,应对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
    (三)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除扣除不超过10元的成本费以外,应退还全部保费,并不得对此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保险公司对投资连结保险投保人在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的费用扣除应当符合《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