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今年应届生,前几天出了车祸,我姐妹骑电车带我跟一机动车撞一起了,后来报警定的是电动车驾驶员主责,机动车次责,我受伤,后腰、盆骨、膝盖软组织挫伤,保险公司联系我说鉴于我这是轻伤,医疗费用他们公司出,我目前医疗费用也就花了一千多块钱,另外赔偿我误工费,因为我没有工作,按照北京当地3500一个月算,想问下您我这个这么赔付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9-12 12:2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其中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人员伤亡的,受伤人员需要治疗时,要对当事人进行赔偿,造成误工的,要赔偿误工费,交通事故伤者的误工费的赔偿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如果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如果构成伤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照国家法律法规出车祸脸被破相缝了十多针,没有规定具体应陪多少钱,应该双方协商解决。如不服的,可以提起仲裁或者民事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